网上购物小心触犯买卖赃物罪,需要记住以下
成为花椒姐特别读者,花椒姐一直在您身边:点击上方的→主页右上角(三个点)→设为星标 广告位招租头版广告位,等你来合作! 纯干货 根据菲律宾第号总统令第2(a)节或年反买卖赃物法的定义,买卖赃物是“任何人的行为,意图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购买、接收、拥有、保留、获取、隐藏、出售或处置,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交易他知道或应该知道来自于抢劫或盗窃的任何物品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正如最高法院在Ongvs.People案(GRNo.,年4月10日;ponte,首席大法官MariaLourdesSereno)中阐明的那样,买卖赃物罪有四个基本要素:(1)已经实施抢劫、盗窃;(2)被告人不是抢劫、盗窃罪的主犯或者从犯,以任何方式购买、收受、占有、保管、取得、隐匿、出售、处分、买卖等交易,从抢劫或盗窃的收益中获得的任何物品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3)被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物品、物件或者有价物来自于抢劫、盗窃犯所得;(4)被告有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的意图。 根据你的情况,你朋友警告你小心购买到赃物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网上二手物品很可能是抢劫或盗窃罪的赃物,不能简单地无视。 因此,您最好先确定在线卖家是否确实是物品的所有者,这将降低您购买被盗物品的可能性,从而也降低了因违反买卖赃物罪而被指控的风险。该法第5条明确规定,“(m)占有任何的抢劫或盗窃的货物、物品、物体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应作为买卖赃物罪的初步证据。”此外,最高法院在上述Ongvs.People案中重申了其在DelaTorrev.Comelec(Phil)中的裁决:“情况通常是为了预先警告,例如,一个合理警惕的买家,首先需要确认销售的物品有没有可能来自抢劫或盗窃。需要确认销售的时间和地点,也许两者都不符合通常的商业惯例。另外,所售商品的性质和状况,以及卖方不经常从事商品销售业务的事实,同样可能表明其来源不合法,因此应引起买方注意。 我们希望我们能够回答您的疑问。请注意,此建议仅基于您所叙述的事实以及我们对此的剖析。当其他事实发生变化时,我们的意见可能会有所不同。最后感谢大家对花椒姐长期以来的支持,如果想了解更多菲律宾的法律剖析案例可以 |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uajiaoe.com/hjrybw/29091.html
- 上一篇文章: 永善县林草局力推花椒良种科学试验,做好永
- 下一篇文章: 留香鸡,干锅香辣虾,炝椒大鲤鱼,霸道